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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编辑:   发布时间:2019-06-06   

关于开展201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经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和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组织开展 201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说明:

(一)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是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的教育学单列项目,与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同等级别的项目。

(二)申报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座谈会精神,以及《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云南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积极推动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发挥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教育科学研究为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为建设人力资源强省服务。

(三)2019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云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科研管理系统登录网址为ghb.ynsjykxyjy.cn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5日-7月12日24时,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设立重点、一般、青年、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单位资助5个课题类别。

(五)请根据《201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附件),结合个人研究专长积极申报,要高度重视选题的科学性,论证的充分性和填写的规范性。申请人可在“课题指南”范围内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对课题名称进行适当修改申报,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选题申报。鼓励开展反映云南省教育发展需要和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项目研究。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一般不加副标题。

(六)申报重点、一般、青年及单位资助项目申请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且年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9周岁(1980年6月5日后出生)。项目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申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申请人须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专职党务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包括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等,申报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七)本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每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3万元,青年项目每项2万元,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专项项目每项1万元。单位资助项目不资助经费,研究经费由课题申请人或所在单位自筹。申报单位资助项目的必须在申请书中填写资助承诺。申请人应根据《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财教〔2017〕412号)文件规定,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八)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项目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的申报。2.在研国家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9年6月5日前的,或在2019年6月5日之前已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报,但申报前提交结项材料但未通过结项鉴定的不能被立项)。3.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本项目。不得以已获得同级别及以上项目立项的相同选题申报本次项目。4.今年已申报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可以申报本次项目,但若获得上述项目立项的,所申报的本次项目不再立项。5.已申报今年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的,不论是否立项,不得申报本次项目。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视为违规申报。

(九)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完成时限一般为1至2年(重点项目2年,其他项目1年),以《立项通知书》确定的起始时间为准。项目立项后课题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时完成课题研究并申请结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结项的,或到期后未申请延期并得到批准的,作终止研究或撤项处理。已拨剩余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3年申报资报;研究成果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课题作撤项处理,已拨全部经费按原渠道退回,取消申请人5年申报资格。

(十)、纸质申报材料包括:《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一式1份,《论证活页》一式5份,要求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处

                                                2019年6月6日

2019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