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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医专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组织人事处   编辑:现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6-06-15   

  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达到相应年限,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合格,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符合《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实施办法》(曲医专〔2013〕51号)文件要求,取得“双师”职业资格证书,达到课时、科研、论文、专业进修培训等相应工作量。晋升中职还要求承担班主任工作达到规定年限。

  二、申报评审材料提交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2日,逾期不再接收。

  三、从2015年起,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停止使用,申报评审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均统一使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必须使用A3纸,中缝装订。

  四、评审工作结束后,省教育厅申报材料只退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用于存档,其余材料不退还,请申报高职人员做好其他材料的备份工作。

  五、请申报人员提前至组织人事处索取岗位合同、聘书复印用于材料装订。

  六、《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申报评审材料请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附件1)要求填写及装订,不规范材料不接收。

  七、提交申报材料时请同时提交《曲靖医专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统计表》(附件4)及相关证书、教科研课题、质量工程项目、论文等材料原件。

   

 

  附件1: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doc

  附件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附件3: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4:曲靖医专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统计表.doc

  (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