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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计财处   编辑:现教中心   发布时间:2016-03-14   

  按照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的收入和支出都应纳入预算中,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1.编制原则:依法理财、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

  2.编制方法:严格按照“曲财预{2014}169号”编制(2014年10月9日下发)

  3.指导思想:坚持“收支两条线”,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强化预算执行,勤俭节约,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公办的普通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秉承“笃学敦行、修德砺能”校训,坚持“质量立校,育人为本,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宗旨,以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为国家培养合格医疗卫生技术人才。我部门主要负责组织编报预决算、进行会计核算,及时向财政部门核拨财政下达经费和预算外费用,组织实施学校的各种收入和支出,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转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2.机构情况:我校独立机构1个,无变动。

  3.人员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在职事业编制人数232人,离休1人、退休85人。

  三、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部门预算总收入11534.9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6827.5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4707.48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为1153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27.5万元,占总支出的59%,项目支出4707.48万元,占总支出的4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教育-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支出(主要反映财政提供职业教育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主要反映财政提供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的支出)及“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27.5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基本支出的7%。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为保障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及补充财政拔款经费不足的支出4969万元,其中包括:1、补充工资福利支出:500万元,2、新校区建设借贷款还本付息:800万元,3、学生奖助学金; 800万元,4、学校配套教育厅专项1000万元,5、学校购置教学仪器设备等:1869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会同有关系部采取有力措施,努力降低行政成本。我校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拔款预算安排85.67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13.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59万元,公务接待费34.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出境)费

  2016年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部门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出境)费预算12.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部门年初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3.5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33.54万元,主要用于汽车修理保养费、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根据部门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3.9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友邻单位来访交流等接待费用。

  附:“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财政拔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纲、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详见附表(共8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