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云南省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相关要求;符合《关于印发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曲医专〔2020〕7号)要求;专职辅导员还可按《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上报学校专职辅导员职称评审实施细则(实行)的报告》(曲医专〔2021〕21号)文件申报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
二、提交材料
(一)申报人员需提交的材料为: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二份;
2、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进修培训证书复印件装订件一册;
3、科研、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项目、论文、专利、教材等复印件装订件一册;
4、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提交代表性论文2篇,每篇复印3份,不用装订;
(二)申报评审材料请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附件2要求填写及装订;
(三)《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请下载本通知附件1进行填写,表十七必须排版在封底,使用A3纸,中缝装订。使用老表,排版、纸张、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拒收。
(四)请下载附件6《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承诺书》打印后签字并按手印后一并上交。
三、量化评分
1.按照《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综合考评量化评分办法》(曲医专〔2020〕8号)进行量化评分;
2.提交用于量化评分的支撑材料,均需为履现职期间取得,申报人员提交量化评分支撑材料目录详见附件5;
3.所有支撑材料须提供原件核查(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无需提交);
4.为便于各职能部门量化操作,量化评分支撑目录按审核部门权限进行微调整后分为三大部分,请大家填写时注意;在填写量化评分支撑目录时,各教师可结合实际情况对同一个项目内表格行数进行删减、微调,但不得影响到其他类别或项目。
四、注意事项
1.申报程序及时间:
(1)各教师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表》一式2份、各类证书复印件装订册、教科研材料复印件装订册、《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承诺书》于10月15日17:00之前交至所在学院(处);
(2)各学院(处)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基层推荐,经基层推荐后将相关材料于10月19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学校职改办;
(3)经基层推荐后,各教师将各类材料原件、支撑材料、综合量化考评表格、申报高职人员代表性成果复印件等材料于10月20日下午17:00之前交至学校职改办;
2.所有职称申报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8月31日之前;
3.岗位聘用合同请于10月14-15日到人事处306查找复印,为提高效率,各位老师可通过QQ留言提前联系刘丽琴老师查找准备好。
4.相关表格请到学校官网下载。
5.学校职改办材料接收地点:崇德楼306室,接收人:刘丽琴;如有疑问请到人事处306咨询,咨询电话3111171。
附件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2.职称申报材料规范要求
3.材料袋封面
4.2021年职称申报表填表要求
5.量化评分支撑目录
6.《个人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承诺书》
附件.zip
人事处
2021年10月12日